鹏   港   律  师

诉讼专家   顾问专家

-PENGGANGLVSHI-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755-82575533

            

经典案例
  • 合伙投资血本无归,鹏港律师助投资人追回全部投资款!

    案情概述 欧某,与肖某互为同乡,一同在深圳打拼,偶有联系。 2018年初,肖某以其有门路投资赚钱的噱头,不断游说欧某,让欧某与其合伙,投资入股某中山科技公司。 为了拿到欧某的投资款,肖某更是放出承诺,欧某只管出钱,挂他的名下,有责任他来背,要是亏了,亏的大半也算到他头上。 见肖某如此保证,且双方又是村连着村的情谊,欧某心动了,于2018年年中与肖某签订了《风险共担协议》,并且当日就付给肖某40万。 知人知面不知心,欧某坎坷的投资梦,就此拉开序幕。 自付完款后,肖某便一改先前的殷勤,不论欧某如何督促

  • 宅基地翻建被包工头停工要挟,鹏港律师助屋主摆脱烂尾!

    案情概述娄某,惠东县本地村民,2018年中因想将家中老宅翻新,经人介绍与包工头雷某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由雷某承包娄某所有的宅基地翻建工程,总造价在1450万范围内,分别按照主体结构、砌砖、抹灰等施工进度来结算进度款。谁知,自签订合同后,雷某完全不按合同来,持续不断向原告申请付款,甚至还在将要春节、明知工人过节不开工的情况下,又要求娄某预付工程款30万。2020年春恰逢疫情,至3月初,各地均陆续复工复产。娄某也与雷某沟通,尽快复工,但雷某百般推诿,最后竟然直接躺平,表示无能力组织施工。眼见付出去近500

  • 你无法抵赖收货的事实---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2001年4月,原告卢XX 和李X跟吴XX签订一份《钢材供需合同》,约定原告向吴负责施工的华茂工业园的建筑工地供应钢材;8月,卢XX又与吴XX签订了一份《水泥供需合同》,约 定卢为同一工地供应水泥。合同签订后,卢李先后对吴供应钢材10批次,金额99万余元,水泥8批次,金额25万余元。但吴在支付货款时违约。2001年9 月18日和27日,吴分别向卢出具水泥《结帐单》和钢材《欠款单》。确认其时尚欠水泥款25万余和钢材款63万余元。后于10月又支付9万余元。尚欠79 万余元及利息。追讨不果,卢李遂委托法庭常胜将军--胡长明律师将吴及其任职公司(吴系高州建筑总公司宝安分公司的项目经理)告上法庭成讼。

  • 交通事故受伤,法院天价判赔

    --案件简介

      2001年6月4日,杨某(胡律师的当事人)与袁某某乘坐胡某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龙岗镇某路口左转弯时,车右侧与相对方向行驶一辆大货车前部发生碰撞,结果发生杨某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摩托车司机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杨某和袁某某无责任。

  • 股东起纠纷,公司丢执照--公司有独立于股东的权力

    2004年10月14日,深圳 市嘉某装饰工程公司(胡律师的客户,下称“该装饰公司”)发现一直悬挂在公司财务部南侧墙面上方的营业执照正本不翼而飞,随后发现营业执照副、企业法人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码卡都不胫而走。该装饰公司立即登报发表遗失声明,并向向上林苑派出所报案并递交了书面材料,随后于向市工商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后公安 机关调查是马某某(该装饰公司前任执行董事,公司股东高某某的丈夫)因其妻与公司股东之间有纠纷而偷偷将执照拿走,并且拒不返还。工商局为此专门召开了专 题协调会,结果确认营业执照等证件在高某某手中。但高依然拒绝归还。工商局遂以“营业执照未丢失,补照不合法定形式”为由,驳回该装饰公司补证的申请。

  • 工程质量问题大辩论--以简驭繁,面对大量不利证据有绝招

    案件简介

      深圳市某装饰公司(仲裁申请 人,胡律师的客户)与某基金管理公司(被申请人)于2003年某月日签订了一份《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申请人装修被申请人在某某大厦16楼的办 公楼,合同约定工程期限为30天(从2003年3月10日到4月9日),工程价款为人民币215万元正。合同还特别约定由乙方代甲方办理装修施工所需报建 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22条与24条约定工程款的支付见《补充条款》,合同第36条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还对其他相关 事宜都作了约定。

  • 功夫不止于法庭——客户眼中的胡长明大律师

    基于胡长明大律师在惠州有着较大的影响力,鹏港又有惠州分所,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为业主和商户维权的案件就自然落到了胡子律师手中。结果在办理维权过程中,胡子律师创造性提出旧城改造模式,物色新的开发商,整体收购烧毁物业,拆除重建。该方案西湖是天方夜谭,但最终却说服了政府,成功的执行,让全体业主都拿回自己的投资约2亿元。广大业主感激涕零,还给鹏港律师团队定制了牌匾和锦旗……

  • 黄龙洞里乌龙事

    案情简介:
    黄龙洞业主公司将黄龙洞的灯光照明系统工程发包给广州某国际大品牌公司(下称“广州公司”)施工,工程价为100多万元。结果该广州公司一转手将该工程包给了深圳某知名的照明工程公司(下称“深圳公司”)。工程价款自然大量缩水。包工期包质量,包指导安装和调试等。合同还约定了材料验收、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内容。

共有2页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
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
人才第一,追求一流,引领变革,正道经营,共存共赢
联系电话:0755-82575533   0755-82575521

公司邮箱:84786493@qq.com

公司地址:深圳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2楼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技术支持: 易网网络 | 管理登录
返回顶部 seo seo